各教学单位:
为了深入理解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《自评报告》的核心内容,经研究,学校决定召开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解读会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会时间
2024年11月25日(周一) 上午8:30
二、参会地点
4号楼音乐教室
三、参会人员
人事处、发展规划处、教务处负责人,各教学单位院长、副院长、系主任(如院长不能参会,请学院书记参会)及评建办相关人员。
四、其他
1.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,请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,并报评建办公室备案。
2.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,并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静音状态,保持会场秩序。
评建办公室
2024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