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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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提交自评报告和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通知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9-27

    各教学单位:

    根据学校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部署, 为彰显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时代新人的育人成效,有效支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现将自评报告和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提交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   一、主要任务

    认真撰写学院(部)《自评报告》、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以及梳理评估支撑材料。

       二、撰写要求

    《自评报告》是评估专家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,各学院(部)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,在暑期自评报告基础上, 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等各方意见,认真修改凝练学院(部)自评报告。

    《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》是本科教育教学中具有标杆性和引领性的育人举措,各学院(部)要对本学院(部)本科教育教学中的特色和亮点进行凝练,参照《关于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提质撰写的通知》要求,撰写本学院(部)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。

    各学院(部)在撰写自评报告的同时,要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,准备与本单位所提供的文字材料、数据材料相佐证的支撑材料。支撑材料是学院(部)在教学管理、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材料,是学院(部)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“证据”,包括规章制度、人才培养方案、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总结、教学大纲、教案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学生学习成效建设、优秀校友案例以及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、视频素材等。

       三、报送要求

    请各院(部)将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0月18日前OA协同至评建办公室教学单位工作组联系人刘畅,联系电话:2089051。


   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

    2024年9月27日